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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发布:2013-03-2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促进的实施方案
(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及全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2009年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树立“非常时期,非常责任,非常决心,非常措施”的理念,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利用省内外两个市场,进一步拓宽就业门路,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服务拉动,各方联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确保就业率基本稳定。
二、。
(一)民生实事落实计划。通过资格认定、公示、考核的办法,完成4000多名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选拔5000名医疗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选拔5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3月底发布公告,月份组织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培训和考取教师资格证,5月份组织报名,8月份组织统一选拔考试,月底前安置到位。
选拔5000名医疗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和选拔5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要优先安置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本科毕业生就业。
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
(二)公务员招录计划
1.招考岗位和对象:招考岗位为政法系统,各乡镇党政机关。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其他人员,重点招录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
2.时间安排:4至6月份,组织开展招录工作。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三)“请进来”招聘计划。
1.向新疆建设兵团输转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我省与新疆建设兵团签订的兵团安置我省43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协议。4月份,邀请建设兵团十四个师,来我省开展招聘活动。届时组织各有关市州和高校举办专场人才招聘会,通过双向选择,供需对接,落实就业安置协议。
2.向深圳市输转高校毕业生就业。邀请深圳市劳动保障等部门,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来我省招聘高校毕业生。6月份,与对方招聘团组举办相应专业的若干招聘活动,积极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向深圳市输转就业。
3.举办大型人才招聘会。由甘肃省人才市场牵头,举办若干次跨区域大型人才联合招聘会,组织省内外用人单位到我省招聘高校毕业生。
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
(四)“走出去”推荐就业计划。10至12月,组织有关市州和大中专院校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以及新疆、山西等省市区,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
责任单位:省人事厅、有关院校。
(五)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继续落实我省实施的“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特岗教师”、“乡村医生”、“村官”、“志愿者服务西部”等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计划,争取11月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安置到位。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团省委。
(六)创业带动就业行动计划。积极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项目进校园活动,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政策咨询,对有创业意愿和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登记,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信息数据库,对毕业后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免费进行创业培训,在5万元或200万元的额度内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兑现税费减免和失业保险等扶持政策。举办全省民营企业创业项目成果展示和创业经验进校园活动,积极帮助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
(七)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计划。在原有20个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新建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400个。协调各基地做好高校毕业生见习的招聘、岗位对接和管理服务工作,引导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争取使部分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活动直接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团省委。
(八)校园百日招聘活动计划。从3月下旬开始到毕业生离校前夕,利用100天时间,在省内各高校集中组织开展分专业、分层次的各类专场招聘活动。如“网络大招聘活动”、“校企对接活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等,争取使多数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合同或协议。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团省委。
(九)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各高校和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对困难家庭毕业生进行排摸登记,为其提供就业援助,优先推荐就业,减免各类招考中的报名费、体检费等费用,在补充政府确定的城乡基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时倾斜照顾,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人事厅。
三、。
(一)营造舆论环境。
1.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省内各媒体开展一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发展形势、国家和我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校毕业生创业典型事迹等,做到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专版、网络有互动,引导高校毕业生从更加广阔的视角,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择业观。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团省委。
2.开展全省大学生就业形势和创业典型事迹报告会活动。4月下旬,在兰州举行首场报告会,拟选择10个省内外甘肃籍高校毕业生创业典型作报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高校负责同志、毕业生代表参加。主报告会后,组成3个大学生创业典型巡回演讲报告团,每组10人,由省委宣传部、省高校工委、省人事厅负责人带队,分别赴陇东、陇中、河西各高校和往届毕业生就业问题突出的市州开展巡回报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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