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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公考申论热点:146亿元“其他支出”不应是个“筐”

发布:2013-05-22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炜光说,虽然政府在财政管理上接纳了民间“三公”的说法,但实际统计中并没有这方面的科目。据报道,中国人民大学的一项调研发现,在一些政府预算中,“其他支出”数额巨大,在一些基层政府尤为明显,最高的能占本级支出的40%左右。某市2011年一般预算支出中,按功能分类,“其他支出”达146亿元,占总支出的11.6%,仅次于教育支出。

    “三公”经费在统计中没有具体的科目,而要公布只能是就近对应纳入“其它支出”,由此说不清倒不明,究竟支出合理不合理,高还是低,谁能看得懂?“三公”经费不是小数目,将其放在“其它支出”角落里,显然难以发现其中的奥秘。

    “其他支出”含糊不清,难免成为一大筐,一些不合理的开支,见不得阳光的公款消费都往里装,如:在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审计局的审计中就曾经发现,“其他支出”中有扶贫慰问、捐款赞助,但更多的是支付奖金补助、吃喝招待、参观学习等。而且又像是一个保险箱,纵然就是公开,也让人“雾里看花”不知所以然,变相成了“无可奉告”。

    “三公”作为预算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在“三公”消费过高的语境之下,更应该进行细化,让其接受阳光的照射,如此,想开支无形中就有压力,在千万双眼睛的盯住下,嘴张得就不能太大,腿迈得不能太快,车不能开得太随意。而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要让预算通俗易懂,让人能看懂清数字,知道数字的来源,而如果是“其它支出”,怎么去看懂,又怎么去发现其中的问题?

    从另一个角度看,既然预算要公开,就得原原本本悉数列出,目的是得到公众的认可,此种开诚布公的披露本身也是一种姿态,公开透明,敢于接受公众监督,而将数字隐藏在“其它支出”中,即使是合法支出,也显得不正常,反而引来众多的猜疑。

    “三公”消费作为重要的预算内容是否详细准确,不能只是罗列,更不能用“其他支出”来掩饰。作为审核部门应制作格式统一规范,能细则细,宜精不宜细,取消或者减少“其他支出”的量,对不合理的开支进行删除,由此,部门就是想纳入“其他支出”也难。

    公开预算不仅仅是数字,直接关系到怎么用好钱。各个部门不同,“三公”经费的侧重点也不同,应尽量做到通俗易懂,并注明文字解释。因而,公开预算应少点“其它支出”,多点实际支出,不能用筐,而应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让公众看得懂,能点对点的说出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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