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法干警资格复审通知
2011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
资格复审、民族语言能力测试通知
2011年甘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将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1年11月3日—4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8:00
(二)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法院系统
审核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4188号、金鹏大厦702房间
联系人:程殿军
联系电话:0931—2196888、2196848转702
检察院系统
审核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天庆大道58号(甘肃省广电厅旁) 如家酒店-高新店
联系人:李静雯
联系电话: 0931—8550555转
公安系统
审核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53号(广场西口),华瑞大厦
联系人:张璧成
联系电话:0931—8535219 8535220
司法系统
审核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00号(甘肃省警官接待站)
联系人:肖莉
联系电话:0931—8960273、8960164
(三)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中村干部还须提供乡(镇)党委和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的证明,优秀青年须提供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出具并经县(市、区)团委核准的证明;退役士兵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户口薄,已就业的,须另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上述有关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民族语言能力测试
(一)时间:2011年11月5日上午
笔试:上午9:00——10:00
口语:上午10:10——12:00
(二)地点: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张苏滩563号、高新开发区、53路终点站)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0931—8919054
(三)要求:报考法院、检察院双语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民族语言能力测试。
2011年甘肃省政法干警招录
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