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城管支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根据《嘉峪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支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开招聘城管支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0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嘉峪关市户籍,愿意从事城管监察协管工作。
3、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登记失业的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专业不限)、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已在我市其他公益性岗位工作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满3年的人员除外)、零就业家庭人员、复退军人。
三、相关待遇及管理
1、经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由公益性岗位补贴和财政补贴两部分组成。2013年度为1300元∕月(公益性岗位补贴980元,财政补贴320元)。
2、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城建管理监察支队负责。
四、组织领导
根据公益性岗位工作性质,人员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招聘人员进行笔试、体检和政审, 由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建设局统一组织,为确保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市建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支队相关人员组成。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8日(上午8:3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8:00分)。
2、报名地点: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核城西路4号)。
3、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经市建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六、考试、体检、政审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城建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招聘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情况,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经市建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七、聘用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政审结果,由考试领导小组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需服从聘用单位组织安排和岗位调配,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监察局全程监督,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37-6328002(市监察局)
0937-6789721(市人社局)
0937-6322218(市建设局)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峪关市建设局
2013年2月28日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开招聘城管支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0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嘉峪关市户籍,愿意从事城管监察协管工作。
3、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登记失业的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专业不限)、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已在我市其他公益性岗位工作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满3年的人员除外)、零就业家庭人员、复退军人。
三、相关待遇及管理
1、经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由公益性岗位补贴和财政补贴两部分组成。2013年度为1300元∕月(公益性岗位补贴980元,财政补贴320元)。
2、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城建管理监察支队负责。
四、组织领导
根据公益性岗位工作性质,人员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招聘人员进行笔试、体检和政审, 由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建设局统一组织,为确保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市建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支队相关人员组成。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8日(上午8:3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8:00分)。
2、报名地点: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核城西路4号)。
3、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经市建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六、考试、体检、政审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城建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招聘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情况,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经市建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七、聘用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政审结果,由考试领导小组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需服从聘用单位组织安排和岗位调配,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监察局全程监督,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37-6328002(市监察局)
0937-6789721(市人社局)
0937-6322218(市建设局)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峪关市建设局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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