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市201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本科生)体检结果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张掖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和《张掖市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09〕103号)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对进入体检程序的31名考生进行了体检,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首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2012年8月2日18时之前提出,复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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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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