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 申论资料 >> 热点时评

甘肃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积金异地互贷,如何确保落实到位

发布:2015-09-28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甘肃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积金异地互贷,如何确保落实到位。要想申论成绩好,关注热点不可少。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甘肃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甘肃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积金异地互贷,如何确保落实到位
  一应解决思想观念问题,创造宽松条件;二应解决信息资源共享问题,营造良好环境;三应解决条款相互分割问题,扫清运行障碍;四应解决管理混乱问题,营造严格监管环境。
  近日,住建部正式发布住房公积金互贷通知,最突出内容就是规定了公积金购房贷款只需公积金中心书面证明,即可办理异地互贷。
  从现实看,在全国范围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具有重要经济意义:可极大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和手续,方便购房贷款者;有利于社会就业者自由流动;能极大地提高公积金使用率,扭转公积金沉睡和浪费局面等等。更重要的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情况下,激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能更有效地刺激房地产业景气指数回升,为稳增长做出贡献。
  虽然,住建部通知下发了,也明确了具体内容,但要确保政策有效执行和落实到位,需抓紧解决四个问题。
  一应解决思想观念问题,创造宽松条件。公积金互贷主要涉及了两个异地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部门,重点是消除两个部门存在过度风险担忧心理。住建部通知规定:“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如果贷款者不守信或遭遇天灾人祸,丧失还贷能力,意味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银行部门将承担较大信贷风险损失,有可能制约异地互贷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异地互贷束之高阁。对此,需要相关部门制订实施细则,让公积金互贷政策落地生根。同时,建立利益与风险共同分担机制及风险补偿机制,消除公积金异地互贷后顾之忧。
  二应解决信息资源共享问题,营造良好环境。公积金异地互贷成功关键在于公积金信息客观、准确和及时,需公开透明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做支撑。近几年各地虽力推异地互贷,但仅限于省内及少数几个省会城市,其根源在于全国公积金没有联网,跨省互贷及缴存信息难以查证。为此,应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尽快运转,并确保上网信息真实、准确,为公积金异地互贷打通快捷便利通道。
  三应解决条款相互分割问题,扫清运行障碍。由于各地居民收入与房价不一样,使异地互贷条件、期限、额度、收费标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尤其存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等行政限制问题,成了公积金异地互贷最大障碍。对此,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贷,仅靠住建部一纸通知,还远远不够,应搞好顶层制度设计,将全国公积金纳入统一管理规划和核算,取消地方政府狭窄管理权属,实现跨全国范围的自由划转和流动;消除贷款城市画地为牢、提高贷款隐性门槛等人为阻隔行为。
  四应解决管理混乱问题,营造严格监管环境。公积金异地互贷虽方便了购房贷款者,但由于涉及面广、人数众多,一旦在全国推行,更会产生大量钻政策空子现象,加大打击住房公积金违规套取行为的难度。为此,应更严格审核申请异地贷款人购房真实性,加快完善各项风险内控机制及追责机制,建立专门监察队伍,避免因制度上的漏洞导致骗贷行为发生。
  更多甘肃公务员考试相关资料及解析,请参阅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6年甘肃公务员考试用书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甘肃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用问责利器祛除不作为"病症"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gsrsksw.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