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武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22人公告
2016年甘肃武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22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甘肃武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如下。
2016年甘肃武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武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决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武威工作;
(三)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非武威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优惠政策
招聘人员占用引进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符合《武威市人才特区试点工作方案》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由同级财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0万元、副高级专家和“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标准发放政府津贴,政府津贴在3年内分2次计发,第1年考核合格发给50%,第3年考核合格发给50%。
(二)在武威购房的,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0万元,副高级专家、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由政府统一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占用市直部门编制的入住市上人才公寓,占用县区编制的入住县区人才公寓。
(四)招聘人员配偶,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配偶编制性质调入相应的单位;招聘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享受本市学生同等待遇。
(五)鼓励支持提升学历层次。参加全国硕士、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机关干部和毕业后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事业单位人员,同级财政全额报销学费;参加全国硕士、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在企业服务的招聘人员,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同级财政和企业各报销50%的学费。
(六)招聘到工业园区和两县(天祝县、古浪县)、两片(张义山区、民勤湖区)工作的,工作期间由同级财政每年发给5000元工作补助。
(七)招聘到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根据产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安排到工业企业、重大项目、工业园区服务,服务期3年,所服务企业可给予其在岗补助。服务期间,人事、行政关系由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转正定级、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调整、教育培训等由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服务期满后,鼓励脱钩在企业任职,不愿在企业任职并经考核合格的,安排到市、县区直全额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采取入校考核方式,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凭身份证、自我推荐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到招聘小分队指定地点报名应聘。往届毕业生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应聘时,还需出具所工作单位同意报名应聘函。小分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具体报名地点及时间在各相关高校公布,卫生类岗位招聘联系电话:李鹏 18693511507,简历投递邮箱:pengli2026@163.com;工业及其它类招聘联系电话:杨树来 13893586589,简历投递邮箱:wwrckhzp@163.com。
(二)考核考察。招聘小分队根据《武威市201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对登记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招聘。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能力、专业技能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实绩等。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列为应聘考察对象的,招聘小分队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
(三)签约公示。招聘小分队根据考核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招聘人员协议书。招聘工作结束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小分队会同应聘人员所在高校调查,经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统一组织对签约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对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经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所签协议书无效,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及政策咨询电话:0935-221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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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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