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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威市引导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通知

发布:2016-08-10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武威市引导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通知已发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武威市引导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16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68号)精神,我市2016年采取专场招聘会形式现场“双向对接”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1.招聘时间:2016年8月11日至8月12日,共2天。
  2.招聘地点和咨询电话:
  凉州区: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科技巷中山育英学校
  咨询电话 0935-2212519  0935-2215665
  古浪县:古浪县就业培训中心(县幼儿园斜对面)
  咨询电话 0935-5121492
  民勤县:民勤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 0935-4121183
  天祝县:天祝民族师范学校(县职教中心)
  咨询电话 0935-312196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35-2234073
  二、招聘指标
  全市采取统一现场报名、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方式,引导3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服务企业及岗位详情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武威生源,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我市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天祝县可为普通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招聘企业岗位要求。
  3、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工作或自主择业。
  四、双向对接招聘
  (一)组织报名
  1、高校毕业生根据户籍所在地在相应县区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天祝县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其他县区组织的专场招聘,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县区企业岗位),每人只限报1个符合学历及专业要求的企业岗位。
  2、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年度内城乡低保家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高校毕业生填写报名表,提供相关材料,由县区人社局负责审查,在相应企业展台报名登记。
  (二)双向对接、招聘人员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相应企业报名登记时,与企业进行“双向选择”,优先推荐和招聘年度内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由企业在指标内提出用人意向。
  2、截止8月12日上午,如个别企业或企业个别岗位无应聘人选,由企业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在下午的招聘会上进行招聘指标调整,现场张贴指标调整公告后,组织实施招聘。
  3、经“双向选择”达成招聘意向的人员,由企业在招聘会结束后3日内将指标内拟招聘名单报相应县区人社部门,县区人社部门通知拟聘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企业指标外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可自行招聘,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三)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拟聘人员经省、市人社部门备案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对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兑现相关待遇。
  五、扶持政策
  (一)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二)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企业所在地的县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代理,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企业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三)服务期内,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
  (四)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用企业工作,接收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服务期满后,企业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
  (五)招聘工作环节发生的费用由县区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六、考核管理
  (一)企业服务人员的考核由市人社局负责,服务企业和县区人社部门具体实施。各县区建立健全考核管理机制和具体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对服务人员的考核和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结果和企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手续作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
  (二)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情况。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用人企业向人社部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毕业生因故自动离职的,用人企业应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被取消服务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四)服务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企业应及时报告县区人社局,停止发放生活补助。空出的指标由县区人社局统一调剂,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招聘递补,递补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点击下载>>>
  武威市2016年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企业岗位信息表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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