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陇南西和县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2016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细则》(甘人社通〔2016〕168号)和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指标的通知》(陇人社发[2016]352号)精神,市人社局分配我县2016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指标45名;市教育局分配我县2016年引导名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指标14名。经汇报县政府同意,2016年,我县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联合举办“双选会”确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及指标分配
经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确定西和县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我县高校毕业生服务企业。服务指标分配如下:西和县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名;西和县民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2名;西和县糖酒副食有限责任公司4名;西和县希望幼儿园9名;西和县尖崖沟铅锌矿1名;西和县田盛建材有限公司2名;西和县润泉食品有限公司2名;西和县昭信食品有限公司2名;西和县亿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名;西和县华辰商贸有限公司1名。
经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确定西和县十里乡前门村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为我县高校毕业生服务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指标分配如下:西和县十里乡前门村幼儿园2名;西和县十里乡小麦村幼儿园2名;西和县石堡乡张刘村幼儿园3名;西和县长道镇龙八村幼儿园3名;西和县洛峪镇新民村幼儿园3名;西和县石堡乡包集村幼儿园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西和生源,离校未就业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回生源地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及发放记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要求。
3、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工作或自主择业。
其中,到企业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专业要求由服务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自定;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的毕业生须为学前教育等相关相近专业,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两门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证明)。
三、招聘办法
本次服务人员的招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召开“双选会”,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用人单位现场面试、人社局和教育局审核服务人员资格等程序确定。毕业生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派回生源地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两门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证明)等材料于2016年8月22日上午9:00至12:00在县职业中专实训楼一楼参加“双选会”。其中,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和发放记录。用人单位应优先招聘城乡低保家庭、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专业需求范围内选不够服务人员时,可在相关相近专业内择优选聘。最终确定的服务人选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相关待遇
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的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五、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时参加“双选会”,逾期不再受理。
2、用人单位可在市上下达的指标外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但不享受省财政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
联系电话:0939-6628977
西和县人社局
西和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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