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陇南康县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公告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双向招聘会的通知》(陇人社发〔2016〕362号)文件精神,2016年,康县各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联合举办“双选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康县生源,离校未就业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生源市州县区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材料,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及发放记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企业招聘要求。
3、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工作或自主择业。
其中,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的毕业生须为学前教育等相关相近专业,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两门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相关待遇
本次双选会被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招纳的毕业生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企业和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和幼儿园支付工作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省财政将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服务企业和幼儿园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23日
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双选会” 分两场举办,2016年8月23日上午举行公建民营幼儿园招聘,下午举行进企业服务招聘。具体参会企业和幼儿园及招聘名额将于“双选会”前公布。
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0939-5939697
县教育局0939-5121810
康县人力社会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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