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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靖远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辅助性岗位招聘60人公告

发布:2016-09-02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靖远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辅助性岗位招聘6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9月5-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60%,法律法规常识占40%,《公共基础知识》科目考生可参考2016年甘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习用书进行备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靖远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辅助性岗位招聘60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解决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警察力量不足问题,加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社会面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返乡人员就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靖远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辅助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60名,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组织;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至199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3、靖远户籍;
  4、身体健康,体能测试符合本公告要求。
  具体招聘计划和条件为:
  岗位一:县法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计划招聘10名,均为男性,普通高校大专(高职)以上毕业生。
  岗位二:县检察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计划招聘10名,其中男6名、女4名,普通高校大专(高职)以上毕业生。
  岗位三: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北湾中堡中队、大芦高湾中队、杜川中队、东湾三滩中队、刘寨柯中队协管员,计划招聘30名,均为男性,其中从军队退役人员中招聘5名,从普通高校大专(高职)以上毕业生中招聘25名。
  岗位四:县公安局东湾北滩专职消防员,计划招聘10名,均为男性,其中从消防、武警退役人员中招聘6名(人数不足时从参加交巡警协管员考试的退役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递补),从普通高校大专(高职)以上毕业生中招聘4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身体状况不能适应农村交通管理、社会面治安管理、消防监督管理和法院检察院辅助性岗位工作的;
  4、法院、检察院及公安部门认为不宜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9月5—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面了解招聘信息的基础上填写《靖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由本人亲自报名,不能由他人代报。
  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择业证或就业报到证、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应聘人员要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组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列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能测试
  参照《甘肃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结合我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辅助性岗位工作实际,应聘人员要参加以下三个项目的体能测试且达到相应标准,方能参加考试。
  男:10米×4往返跑,≤14";
  1000米跑,≤4'40";
  纵跳摸高,≥255cm。
  女:10米×4往返跑,≤15";
  800米跑,≤4'35";
  纵跳摸高,≥220cm。
  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60%,法律法规常识占40%。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考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列名次,不同岗位和同一岗位不同类别人员(退伍军人、普通高校毕业生、性别)分别排列;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采取张贴公告的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具备体检资格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4、政审和考察。体检结束后,县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的内容为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年龄要求,是否存在本公告规定的不得应聘的情形。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别对本单位拟聘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5、签订合同、培训、上岗。公示、体检、政审和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由此空缺的岗位暂不补充。公示、政审、体检无异议的人员,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由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进行岗位培训后安排上岗。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待遇比照《靖远县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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