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16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6年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16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9月8日-9月18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进行。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各占50%,满分100分。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16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采取公开考试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为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张掖市市级公立医院,于2015年由市政府同意立项建设,总投资5.4亿元,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设计。目前正在建设主体工程,计划2017年10月部分投入使用,2018年10月全部建成。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专业及人数
1.临床医学13名。
2.中医学3名。
四、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8日—9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进行。
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期限内,到张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甘州区南环路656号)现场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4张。公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档案管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报名登记表可事先在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张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下载。
网络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近照扫描在表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全部打包发送到相应邮箱(fjklw@126.com)。
五、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结束后,由张掖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网上报名人员,通过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初审情况,初审合格的在笔试前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本科学历人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各占50%,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2.笔试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 9:00—12: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于2016年9月22日至27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张掖市人社局和张掖市卫计委官方网站公布。成绩公布后,若各职位招聘名额末位出现并列时,采取直接加试笔试方法处理。
八、考察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其中:临床医学专业不超过10名;中医学专业不超过2名),剩余招聘计划按本科学历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剩余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及工作经历和实绩,同时对网上报名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
九、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正式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公寓房,在调离或退休时交还原单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张掖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办法》(市委发〔2016〕12号)的相关待遇(办法附后)。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用人单位按其专业选派到省内外综合医院进行为期1年以上的临床进修培训,学习结束后安排到相应科室工作,进修期间由用人单位全额发放相关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不得违约,若违约,需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聘用协议时由双方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工作在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张掖市人社局会同张掖市卫计委组织实施,若遇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张掖市人社局会同张掖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36-12388 (张掖市纪委、监察局)
联系电话:0936-8360763 (张掖市人社局)
0936-8298208 (张掖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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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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