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甘肃省气象局面试公告
甘肃省气象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讯: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甘肃省气象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2017年于2月8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1、确认参加面试:发送电子邮件至540189720@qq.com,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甘肃省气象局××职位面试”。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2.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017年2月8日18时前传真至0931-4670532或发送扫描件至540189720@qq.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7年2月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东路2070号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730020。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8、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10:00-12:00携带邮寄材料原件到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甘肃省气象局办公楼11楼1105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7年2月23日和2月24日进行。
1、2月23日上午
上午:报考0912001001(科技与预报处)、0912003001(观测与网络处)、0912002001(应急与减灾处) 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下午:报考1001005001(武威市气象局计划财务科)、1001007001(天水市气象局计划财务科)、1012006001(定西市气象局办公室)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2月24日
上午:报考1012004001(兰州市气象局业务科)、1012011001(张掖市气象局办公室)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下午:报考1012013001(甘南藏族自治州气象局人事科)、1112008001(甘谷县气象局应急减灾科)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甘肃省气象局办公大楼西六楼会议室。地址:兰州市东岗东路2070号,乘坐共交车4路、75路、110路、117路在省气象局站下车即到。
五、专业科目考试
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且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两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行政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二)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于2017年2月25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30前携带身份证在甘肃省气象局办公大楼一楼集合,由工作人员带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抽血及做完B超后方可用早餐。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考生时,按照本职位综合成绩顺延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甘肃省气象局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联系方式: 0931-2402446(电话)
0931-4670532(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
2017年2月4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