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临夏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到岗通知
关于聘用陈晓瑞等351名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州委办发〔2013〕59号)、《2017年临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经过网上报名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陈晓瑞等351名高校毕业生符合聘用条件,同意聘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聘用人员于2月5日至7日到临夏市、东乡县人社局,州直有关单位报到,按期不到岗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要安排好新聘用人员的工作,使他们尽快适应工作岗位,投入到工作当中。聘用单位要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
二、临夏市、东乡县人社局,州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好对新聘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从政策理论、党纪法规、州情现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职业道德、业务知识等方面,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五年内不得调离基层岗位。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工资标准执行事业单位薪级工资试用期工资,从2018年1月1日算起。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执行转正定级工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停发工资待遇。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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