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招聘协管员及辅警公告(680人)
2018年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招聘协管员及辅警公告(680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 5月8日至5月11日,共4天,报名地点:凉州区职业中专致远楼一楼。考生于2018年5月15日至5月1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发放准考证,不得代领及委托领取。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招聘协管员及辅警680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执法力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及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全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65名,警务辅助人员415名。共设定招聘职位2类4个,具体招聘职位及人数见《凉州区2018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及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凉州区籍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在2018年5月1日之前);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8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4.报考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学历要求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的校正视力须在4.8以上,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4.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5.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
6.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凉州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及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根据确定的时间和招聘计划,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在武威日报、武威市电视台、凉州人才微信公众号、凉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填写《凉州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或《凉州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经审查合格后予以报名,不得代报或委托报名,每人仅限报考1个职位。报名人员学历在学信网上进行验证。应聘人员所出具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 5月8日至5月11日,共4天;
报名地点:凉州区职业中专致远楼一楼
(三)笔试
考生于2018年5月15日至5月1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发放准考证,不得代领及委托领取。考试的命题、制卷、阅卷及登分由凉州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及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招聘领导小组)委托专业考试机构或高校承担,区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不参与命题、制卷、阅卷和登分工作。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职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和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 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末位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体检)。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考前辅导班。
(四)体检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按照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考察政审
区招聘办选派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重点对拟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纪违法现象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聘用对象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结合体检、考察政审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对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职位分类分别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在确定初选人员或递补时,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依序优先确定成绩并列人员中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七)岗前培训
由凉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凉州区公安局组织,对聘用对象进行岗前培训。
五、待遇和政策保障
聘用的城市管理协管员及警务辅助人员分别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区公安局管理,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城市管理协管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组成,建立工资动态晋升调整机制。其中:基本工资参照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18年度为1520元/人·月);岗位补贴560元/人·月,社会保险补贴340元/人·月。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执勤补贴、加班补贴组成,并分级动态调整。其中:基本工资参照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18年度为1520元/人·月);执勤补贴按照550元/人·月标准发放;加班补贴参照人民警察超时加班补贴减半执行355元/人·月发放。
城市管理协管员和警务辅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负担。
六、招聘费用
公开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七、招聘工作由凉州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及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5-2215665 0935-221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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