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临夏州康乐县招聘临时农村自来水管理员公告
2018年临夏州康乐县招聘临时农村自来水管理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临时农村自来水管理员100名,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报名地点:康乐县政务大厅(康乐县新治街小学对面)。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农村自来水管理员公告
为了加强人饮工程运行管理,加大管护力度,常年对机电设备、供水管网、工程配套等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巡回维护,足额征收水费,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未脱贫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且学历为全日制大专(高职)及以上文化程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100名临时农村自来水管理员,以人饮工程管理工作的特殊性,聘用人员以男性为主,实行企业化管理,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临时农村自来水管理员100名,其中:男80名,女20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性;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
3、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康乐县未脱贫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中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高职)及以上文化程度高校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5、在同等条件下,水利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聘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3)其他原因不适合做农村自来水管理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
2、报名地点:康乐县政务大厅(康乐县新治街小学对面)。
3、资格初审。由康乐县公开招聘临时农村自来水管理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携带由村委会开具的未脱贫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证明(乡政府需加注意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
(二)考试
1、考试组织:由康乐县公开招聘农村自来水管理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2、准考证:准考证由康乐县公开招聘农村自来水管理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考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时,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测评的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试成绩: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康乐县公开招聘农村自来水管理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康乐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底聘用100名为止。此次考试成绩保留三个月,三个月内如有职位空缺,可从公示无异议人员中依序递补聘用。
六、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1、聘用管理:本次聘用的临时农村自来水管理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开始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康乐县农村人员工程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月工资待遇为基础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对完不成规定工作任务的,人饮局有权予以辞退,解除合同。
七、其他
1、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2、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均在康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skanglexian.gov.cn/)上发布。
3、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假毕业证书等资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公告由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康乐县农村人饮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康乐县人社局:0930-4421344
康乐县人饮局:0930-4423884
监督举报电话:
康乐县纪委(监委):0930-4421279
康乐县委组织部:0930-4421310
康乐县农村人饮工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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