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兰州新区选招优秀教师公告
2018年兰州新区选招优秀教师公告已公布,公开选招150名教育类专业技术人才,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8:30至2018年8月2日(星期四)18:00。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兰州新区2018年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公告
为加快推进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招150名教育类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招类别
1.在编在岗优秀教师90名;(详见附件1)
2.应往届优秀毕业生60名。(详见附件2)
三、选招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改革创新精神,恪尽职守,教学成绩突出。
(3)具有符合选拔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各项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选拔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体条件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是指报名之日前已取得国家认可的正式毕业学历、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入职前提交正式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
(2)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本人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3)公告中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
(4)各选招岗位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相关公选岗位列表。
四、工作程序和办法
1.报名
本次公开选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8:30至2018年8月2日(星期四)18:00登录兰州新区人才网(http://www.lzxqrc.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
(1)初审: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8:30至2018年8月3日(星期五)18:00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期间,审查通过者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审查不通过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考E岗应往届毕业生资格初审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
(2)复审:面试前根据规定时间对应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
在编在岗教师需提交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应往届毕业生进入面试范围的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3.考试
考试按岗位类别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1)报考岗位为B类别,主要通过面试和业绩考察的方式进行选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再进行业绩考察,择优引进。
(2)报考岗位为C、D类别,主要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将按报考岗位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说课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取。
(3)报考岗位为E类别,主要通过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根据岗位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试组织方将按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数,直至取消,将核减岗位数调至其他岗位。
E岗教师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检、考察、公示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新区有关要求进行。通过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在兰州新区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后,选招岗位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手续办理
拟录取人员,经兰州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规定办理手续,在编在岗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应往届优秀毕业生办理新区入职手续。
五、其他
1.本次教师选招工作着力于推进新区教育均衡发展,吸纳优秀教育人才集聚新区,欢迎省内外优秀教师及应往届优秀毕业生报考。同时,为切实解决驻区在岗干部后顾之忧,鼓励其配偶及子女报考,我们将予以相应照顾,具体如下:驻区在岗干部职工(新区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区单位)配偶年龄放宽5岁,总成绩加5分;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适当放宽;子女符合报考条件的,总成绩加3分;夫妻双方现不在新区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并同时报考的,总成绩各加2分。(经放宽条件录用人员不享受相关待遇)
2.复审所需材料、考试及体检具体时间将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在兰州新区人才网予以公告。兰州新区人才网所发信息为本次考试权威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报考人员所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及资格复审材料必须为有关机关认证或正式制发,若有造假行为,在考试任一环节,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兰州新区各类选招工作人员考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由兰州新区组织部负责解释。
公选政策咨询电话:0931—8258387 0931—82593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259387
监督电话:0931—8250905 0931—8259980
兰州新区组织部 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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