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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庆阳市镇原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发布:2018-10-19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庆阳市镇原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至30日,报名地点:县广播电视台综合办公室。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镇原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据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需要,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县广播电视台新闻记者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县范围内正式在职教师,县直部门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广播电视新闻事业,身体健康。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2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曾因违纪受到党(团)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县上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审批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招聘等程序进行。
  在县广播电视台、县政府网站、镇原发布、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至30日。
  2、报名地点:县广播电视台综合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红底彩照4张现场报名。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咨询电话:0934-7121285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和填写的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11月4日下午3时至5时到镇原县广播电视台综合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1、考点设置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
  2、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2018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测试。
  2018年11月13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文广局、电视台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组织纪律涣散的;
  4、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
  5、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或发表不良言论的;
  6、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7、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8、经研究确定不能选聘的其它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递补的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招聘
  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借调手续,待有空编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2、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结果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工作纪律
  对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招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档案,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
  2、招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未按规定实行回避的。
  7、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三)建立诚信记录
  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上公开招聘。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委:0934-7136599
  咨询电话:
  镇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934-7124917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4-7121817
  镇原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0934-7121316
  镇原县广播电视台:          0934-7121285
  镇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原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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