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水市张家川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特警队员)公告
2019年天水市张家川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特警队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特警队员)80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8:30至2019年5月31日18:00。报名地点:张家川县公安局二楼政工监督室。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特警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对社会面的治安防控,增强我县应急处突和社会救援力量,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反恐防暴力量建设的明确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特警队员)8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的人员均为辅警人员(特警队员),鉴于其岗位性质的特殊性,因此仅招男性,名额为8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张家川县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张家川县历年退伍军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身高不低于168厘米;
4、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心公安辅助工作,遵纪守法,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6月1日至1984年6月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近三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招录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本人受过治安管理或处罚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受过刑事处罚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张家川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张家川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8:30至2019年5月31日18:00。
2、报名地点:张家川县公安局二楼政工监督室
3、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2寸免冠彩照4张,退役士兵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登记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参加招聘的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能测评
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考人数1:3比例确定通知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4*10折返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试标准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通过体能测试三项达标者进入面试阶段,凡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测试达标的应聘用人员(须达到1:3比例),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六)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在公布综合成绩时一并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八)政审
县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准确把握被考察政审对象的情况。
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通过加试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并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后,如因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关系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由县公安局组织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根据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公发(2018)15号)精神,正式聘用为辅警人员,人社部门不再核签,工资待遇2800元/月.人(含五险)。如不能胜任辅警相关岗位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938-8879314
0938-4971568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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