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公务员”这面镜子要经常照
近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对192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不难看出,站在新中国70华诞这一特别时刻,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进行评选表彰,意在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的职业荣誉感,展示公务员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时代风采和公仆本色,从而有效激励广大公务员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是一件令人振奋的大事。今年3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推选各项工作。经过层层审核把关、逐级推荐遴选,最终确定了192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一批履职尽责、真抓实干、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个人和集体就此脱颖而出,让人感动,令人振奋!
人民满意,既是对公务员工作的最高褒奖,也是衡量公务员工作的价值标杆。从公示名单可以看出,本次拟表彰的个人和集体来自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他们有的心系群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挥散汗水、书写人生;他们有的干一行钻一行,在科技创新最前沿甘做“十年冷板凳”;他们有的敢于斗争,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创造了卓著功勋;他们有的勤勉尽责,扑下身子解决了一件又一件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他们有的鞠躬尽瘁,用汗水乃至生命默默维护着人民的安居乐业……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生动诠释着当代公务员把“人民满意”作为人生最高追求的气质和本色,为全国公务员竖起了一个标杆、一面旗帜。
一个先进就是一面旗,一个典型就是一面镜。相对于全国公务员而言,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占比并不高、体量并不大,但他们的先进典型事迹以及他们所展现精神、风格、品质,却是最鲜活的教材、最生动的范本、最直观的导向。广大公务员要以评选表彰为契机,自觉对标对表,突出问题导向,经常对着“人民满意公务员”这面镜子照一照,看看自己是不是像所公示的拟表彰对象那样,始终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始终牢记使命、心系群众,始终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始终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始终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始终清正廉洁、群众满意。只有人人都向先进学习、向榜样看齐,才能让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涌现出更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宣传正面典型,宣传党员干部身边可信可学的先进人物,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普及的好经验。”显然,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就是一个内涵丰富的现实载体,就是一个生动形象的正面典型。我们要向先进典型学习,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知行合一、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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