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陇南市文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19年陇南市文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10名(男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星期三)至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报名地点:陇南市文县人社局。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文县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为文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10名(男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条件公开和自愿报名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核、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德才兼备、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岗位)10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至25周岁(截至2019年7月31日),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持有B2型车辆以上驾驶证、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32周岁。
4.文县户籍(退役军人不限户籍)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中专同等高中)
6.退伍军人及熟练掌握汽车维修、计算机操作、烹饪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3、校正后视力不低于5.0。身高在165厘米以上,符合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党政机关因表现不良,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录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和政审、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星期三)至2019年8月 15 日(星期四),共两天。
3、报名地点:陇南市文县人社局
4、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蓝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6张。
(2)个人简历、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符合优先录用的其他证件(退伍证、驾驶证、执业资格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亲笔填写的《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4)缴纳考务费:150元。
5、资格审查。文县消防大队和甘肃人力陇南分公司共同负责审核应聘人员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综合测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依据《消防救援人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按照测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心理测查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测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程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等内容。综合测试总成绩按体能测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情况的,依照消防部队退役人员、退伍军人、大专以上毕业生和持有特殊岗位执业资质持、B2驾驶证等类别,依次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三)体检和政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测试总成绩(如成绩相同则共同进入体检环节)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组织岗前培训。
六、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招录人员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聘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主要担负灭火救援、抢险救灾、执勤保卫等工作任务。(二)招聘工资待遇。正式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800元,工龄工资每满一年50元/月累计。免费参加队伍内部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体检。
七、监督指导
为保证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重要工作和主要环节公开公示,安排现场监督。对参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报考人员和群众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辅导培训。
(二)参加综合测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身份证明材料参加测试,未携带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三)本方案由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939-8236252
马 经 理:13830901520
文县消防大队:0939-5542612
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陇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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