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凉市崆峒区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服务工作公告
2019年平凉市崆峒区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服务工作公告已公布,计划选拔“支教、支农、支医、支企”服务生88名,报名时间:12月2日-12月5日,共4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北路鸿远大厦九楼)0913室。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平凉市崆峒区2019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服务工作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凉市人社局《关于2019年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19〕353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企业就业,结合我区实际,发布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基层事业单位及中小企业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服务工作。
二、选拔范围
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进行了注册登记的崆峒区生源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本人自愿到乡镇基层岗位、企业工作,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拔名额
本次计划选拔“支教、支农、支医、支企”服务生88名,其中:选拔“支教、支农、支医”服务生49名,选拔“支企”服务生39名。同时,根据《平凉市帮助解决甘南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援藏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为藏区(甘南州)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支企就业岗位12名。
四、选拔条件及程序
(一)“支教、支农、支医”岗位
1.选拔条件
本次报名不再按专业分设岗位,“支教、支农、支医”做为一个服务岗位进行报名,不限专业。报考“支教、支农、支医”岗位的学生可同时参加“支企”岗位服务生选拔。
2.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
区人社局于11月26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平凉市崆峒区2019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服务工作公告”。
(2)组织报名:
①报名时间:12月2日—12月5日,共4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②报名地点: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北路鸿远大厦九楼)0913室。
③报名方式及提供资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市人社局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不再调整改派;须同时提交与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二女结扎户考生需提供《农村独生子女(农村二女结扎户)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2019年崆峒区“四支”招募农村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毕业生资格审查表》(附件4)一份。因婚姻变化因素户籍迁入我区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结婚证、新户籍地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以后毕业高校毕业生因其他因素户籍迁入我区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出示新户籍地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关于加强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13〕31号)精神,对符合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经本人申请、乡镇政府初审、区卫健局审核属实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计生加分后总成绩达到“三支”录取分数线的,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下达专项指标予以录用,不占用“三支”人员指标。对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加分。
④准考证经区人社局盖章后生效。笔试前两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定北路鸿远大厦十楼会议室(1014室)领取。
(3)组织考试
①考试时间:2019年12月14日,上午9:00时— 11:00时。
②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 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公示
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5)体检政审
拟录用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录用公示
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笔试、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市人社部门审批。
(7)培训上岗。确定录用的人员,由区人社局组织岗前培训安排上岗,并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支企”岗位
1.选拔方式:采取组织高校毕业生和区属中小企业进行双向对接洽谈的方式进行选拔。
2.招聘会时间:定于2019年12月21日(星期六,10:00—13:00)。
3.招聘会地点:平凉市崆峒区广成学校。
4.参会对象:区属中小企业和崆峒区生源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参会企业申报:参会企业需提供详细的单位情况介绍,于2019年12月18日前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报名表(附件5)、企业岗位需求情况简表(附件6)。到崆峒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定北路鸿远大厦十楼1019办公室)预定展位。
6.确定服务企业资格:服务企业主要针对技术含量高、企业规模较大、与高校毕业生专业知识相关的区属企业,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企业优先。在资格审核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纳入支企服务企业:
(1)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2)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3)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
(4)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
(5)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确定资格的企业要与区人社局签订参加社会保险承诺书。指标内招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由企业负责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安排服务岗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年度内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考核管理办法按《平凉市到基层企业服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口帮扶甘南州的支企岗位,由区人社局提供支企岗位名单,甘南州组织毕业生并确定毕业生志愿服务地,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服务岗位,其工资待遇、服务期内考核管理及服务期满后政策与崆峒区生源毕业生相同。
7.参会企业须知:参会企业请于招聘会当天上午9:10之前签到入场,需要展示企业形象的单位可提前自制并携带挂图、展板、易拉宝等广告宣传材料入场参会。
8.其他事项
参会毕业生应聘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身份证、家庭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本次招聘会免收展位费和求职门票费。
参会企业应按照下达的“支企”服务生选拔指标等额确定应聘高校毕业生。企业并按规定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服务生享受服务期间待遇和相关扶持政策。
12月26日前,企业将最终确定的应聘人员的毕业证、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学籍档案、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平凉市2019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资格审核表》(附件2,一式四份)报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随文上报《2019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录用人员花名册》(附件3)。
五、经费保障
(一)“支教、支农、支医”服务生。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项。费用由区财政负担,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800元。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从服务生生活补贴中代扣,并与单位缴费部分合并为服务生缴纳。
(二)“支企”服务生。服务期限为3年。区财政为服务生每人每月补贴生活费1500元,用人企业每月向服务生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服务生办理社会保险。
(三)工作经费。本次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考试所需经费,根据参加报名高校毕业生人数、考场设置、试题制作等具体工作产生费用进行实际测算申请。
六、服务期间的管理
(一)服务期间,服务生人事档案由区人社局统一免费管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二)服务单位负责服务生的日常考核,区人社局会同服务单位负责服务生年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履行、工作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其享受办理保险、核发生活补贴及享受其他政策的依据。
(三)凡日常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服务生,服务单位向区人社局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生因故自动离职的,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区人社局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
(四)服务企业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虚报考勤结果、不按时向毕业生足额发放生活补贴、不依法为服务生缴纳社会保险的,取消其扶持资格。
(五)“支企”服务生与用人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企业应及时报告区人社局,停止发放生活补贴。在服务期限内,空出的指标由区人社局统一调剂,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六)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七、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服务期满后,“支教、支农、支医”服务生经考核合格,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在乡镇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的空岗中择优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支企”人员服务期满后,用人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服务人员继续留用,服务期满后企业未留用或不愿在企业工作的,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33-8227692
附件:1.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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