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报名,户籍和籍贯你分得清吗?
每年的省考报名时,总会有考生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中个人信息表中的籍贯与户籍两个概念就经常被搞混。这个在报名的时候需要填写,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区分一下。
问题示例
某考生小王此前户口在四川,出生地是甘肃,祖籍(曾祖父辈及以上)是山东,如今由于来京上学而将户口从四川迁到了北京,那他的籍贯和户籍所在地如何填写?
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由于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本人户口会迁移到单位、学校等,这时户籍所在地就发生了变更。如某考生出生在西安,后来因为考上了南京某大学,并且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那么他的户籍所在地就变成了南京。
上述问题示例中,考生小王他的籍贯准确说是山东,而户籍所在地应该是北京。我们经常说“山东人”、“广东人”、“江西人”,这里说的就是籍贯,而不是说户籍。而在报名公务员考时候填写的是户籍,不是籍贯。
还有一个“生源地”也是同学们经常迷惑的。
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学籍所在地,与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关系。生源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对于以不同户籍多次参加过高考的考生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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