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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平凉市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补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发布:2020-04-03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平凉市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补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已公布,招录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时间:即日起-2020年4月7日,报名地点:静宁县静宁工业园区次二环路欣叶大厦4号楼(欣叶酒店隔壁致森劳务)。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补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静宁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办发〔2018〕50号)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甘肃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致》(甘公发〔2017〕40号)精神,于2019年招录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由于个人原因,部分人员辞职,现就补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根据招录实际情况确定。 (因岗位需求,本次招聘均为男性)。

  (二)用工性质:用工性质为聘用合同制(劳务派遣);受聘人员与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社保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与用工单位签订上岗协议。

  (三)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救援部门及指挥员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与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静宁户籍或静宁生源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优先,退役军人优先;

  5.年龄24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大专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6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本科毕业生可放宽至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裸眼视力在4.5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身高不低于170CM。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家属涉嫌“黑恶势力”被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立案调查;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报名初审、政治审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人选确定”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0年4月7日

  2.报名地点:静宁县静宁工业园区次二环路欣叶大厦4号楼(欣叶酒店隔壁致森劳务)

  3.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填写附件1:《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填写附件2:《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招聘政府静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并前往相应机构审查盖章;

  (3)填写附件3:《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登记表》;

  上述表册一式三份,在招聘公告中自行下载打印,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完整。

  (4)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5)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份(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高中学历者携带毕业证现场验证;

  (6)退役证及其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5张、白底4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4.实地初审

  实地初审:即BMI指数测试(严重偏瘦、肥胖视为不合格),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后期环节。

  报考人员成功报名后需扫描工作人员提供的微信群二维码进入“招聘静宁县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群”,后期所有考试的时间、地点均会在群里以公告形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与考试者,视为放弃。

  5.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用工单位将根据设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测试考核

  本次招聘将通过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三项进行考核,由静宁县应急管理局、静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均实行百分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试,按照成绩择优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环节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以上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应招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招聘静宁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微信群”通知。

  1.体能测试:原地跳高、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500米跑,测试考核按100分计算成绩,1500米跑占比35%,10米*4往返跑占比15%,其余2项各占比25%。参加测试人员自行准备运动服、运动鞋。

  2.心理测试: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测试不合格视为淘汰。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等内容。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对每位应招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现场按照每项各占比25%进行打分、亮分、公布成绩。

  4.总成绩确定。总成绩=体能测试×50%+心理测试×10%+面试×40%,取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1.按拟招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人员及时间、地点将在“招聘静宁县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群”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淘汰,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四)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情况,拟定招聘人选,在原渠道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人员补聘

  拟聘用人员在培训期间自动放弃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有符合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相关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空缺指标进行补聘。岗位补聘从参加本岗位应招并参加面试,但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聘,补聘名单不再进行公示。

  (六)聘用管理

  1、应试人员被聘用后,依法与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劳务合同每一年一签。

  2、拟聘用人选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由静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岗前集中业务培训。

  3、聘用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队列、业务技能、日常管理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包括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关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规定的,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4、拟招聘专职消防员采用“混编”模式编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共同执勤。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备勤,每月享有轮休待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轮休。

  四、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新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月薪制,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期间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2600元(含个人应缴“五险”部分),单位应缴“五险”部分每人739.47元/月,新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员享受同等高危行业补助,按照每人500元/月进行测算。

  2、食宿保障。招聘的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值班备勤期间,单位统一伙食、住宿保障,统一配发制式服装。结合高强度、高危险的职业特点,额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伙食费28元/人.天,服装费2400元/人.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300元/人.年

  3、职业健康。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实行年度体检。

  4、社会优待。入职三年以上合同制政府专职队员在待遇上,参照编制内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政策优待。

  5、抚恤待遇。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及抚恤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规定申报。

  五、其他事宜

  1、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考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4、其他未尽事宜由静宁县应急管理局、静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本公告由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15095547749

  欢迎具备招聘条件的人员前来报名。

  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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