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27
2020年甘肃公务员考试时间暂未公布。甘肃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生可选择2020年甘肃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复习。为帮助考生复习,甘肃公务员考试网专家提供每日练习,帮助考生寻找题感。
解析: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两类:一类是不满14周岁的人;一类是行为时因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所以选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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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国驻华外交官参与了一起走私案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 )。
A.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B.由我国司法机关解决
C.由该国司法机关解决
D.由我国司法机关同该国驻华使馆协商解决
2.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新增内容的是( )。
A.尊重和保障人权
B.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C.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D.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
3.下列不属于刑事处罚的是( )。
A.罚金
B.管制
C.拘留
D.拘役
4.“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句话体现了程序正义,即裁判结论要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裁判者必须确保判决符合公正、正义的要求。下列说法违背了程序正义的是:
A.刑事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B.罚款应当由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收缴
C.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应当回避
D.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询问、质证并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5.在下列人群中,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是( )。
A.无辨认能力或者无控制能力的人
B. 醉酒的人
C.未满16周岁的人
D.又聋又哑的人
E.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儿童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参考与解析
1.答案: A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触犯我国刑法的行为,并非不构成犯罪,而是犯了罪不交付我国法院审判,他们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一般有下列几种方式:(1)要求派遣国召回;(2)建议派遣国依法处理;(3)对罪行严重的,由我国政府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限期出境。故正确答案为A。
2.答案: A
解析: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12年3月1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与修改前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条款从225条增加到290条,分为“总则”“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审判”“执行”“特别程序”以及“附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了总则。法律修改内容还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增加规定特别程序。由此可见该法新增内容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32-35条,我国刑法中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附加刑有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4.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程序正义。程序正义,即看得见的正义,这句格言的意思是说,案件不仅要判得正确、公平,并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我国实施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分离的原则,为了加强对罚款活动的监督,故本题选择B选项。
5.答案: 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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