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陇南西和县县直单位选调公告
2021年西和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7个单位,共8个职位,计划选调11人。选调计划具体详见《2021年西和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
1.公务员岗位为:已进行了公务员登记且在定向单位服务期限已满的本县在岗公务员(不含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
2.事业管理岗位为:除学校、医院及驻西单位之外且工作年限5年以上的本县财政全额拨款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八级职员及以上;2017年1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需符合选调单位具体职位要求和遵守《公务员回避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2020年12月28日发布)的有关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岗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专职化书记选聘中笔试成绩低于20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2日至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县委组织部(政务大厦七楼725室)。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西和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电子版);
(2)《2021年西和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附电子版);
(3)提供单位推荐介绍信(需注明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及专业、政治面貌以及与报考职位有关的工作经历);
(4)录用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本单位加注意见并盖章);
(5)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7)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脱贫攻坚等工作中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需提供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或考核等次证明函件和受表彰奖励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结束后提供的年度考核文件、表彰文件及证书不再作为本次考试的加分依据。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按核算数额予以拨付。
4.资格审查。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选调资格,同时认真核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次公开选调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最低比例为3∶1,若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不足3:1的,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
5.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长为150分钟,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对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脱贫攻坚等工作中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边远乡镇(蒿林乡、太石河乡、大桥镇、六巷乡、马元镇、晒经乡、西高山镇)的报考人员予以加分,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其中:
(1)年度考核每获得一个优秀等次的加1分;
(2)边远乡镇(蒿林乡、太石河乡、大桥镇、六巷乡、马元镇、晒经乡、西高山镇)工作人员加1分;
(3)获县级表彰奖励一次加1分,获市级表彰奖励一次加2分,获省级表彰奖励一次加3分,同一类型奖项按个人所获最高级别表彰奖励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所有加分项加分总和不超过5分,超过5分按5分计算。
报考人员届时在陇南西和组工微信公众号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每人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计划人数与考察人员1:1.5(选调岗位为1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果由于个人原因放弃或发现有影响进入考察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排序意见和建议选调人选,并说明理由。
(五)讨论决定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按照与选调计划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对拟选调人选在陇南西和组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办理调动手续。录取结束后,安排拟选调人员到各选调单位报到,选调人员必须按时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调动资格。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出具工作鉴定及是否办理调动手续的意见。由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西和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全程受理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939-6624241
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939-6627377
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939-6621702
本公告由西和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西和县县直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bgBd5g_A4615bDTNtmA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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