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定西陇西县招聘教育系统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定西陇西县招聘教育系统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0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上午8:30—12:00,报名地点:陇西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社局一楼西大厅、县法院对面),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关于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通知的通知》(陇政办发[2020]74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幼儿园保教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陇西县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法定劳动力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县人社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县教育局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幼儿园需求、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到县幼儿园、巩昌幼儿园、铁路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工作。
经资格审查后,如符合条件人员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再进行面试,符合条件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如符合条件人员数大于招聘岗位数,则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
报名者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8:30—12:00在陇西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社局一楼西大厅、县法院对面)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明确本人应聘意愿。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报名者,不予聘用。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统一审查。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每组设评委7人,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统一抽调;设监督员(计时员)、记录员、统分员各1名,资格审查员、引导员等其他考务工作人员若干名,人员从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抽调。
1.面试考核内容
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对招聘对象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技能等。
应聘人员需自备一节幼儿园相应课程,通过讲课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或通过问答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保育基础知识、仪表仪态及职业理解能力等。
2.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集中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3.面试考核程序
(1)集中抽签: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后,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抽取试讲顺序号,按顺序先后进行面试。
(2)现场面试:采取讲课、问答等方式进行,时间10—15分钟。
(3)评分亮分:评分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各评委进行现场打分亮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平均计算出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并当场宣布,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名确认。
(4)成绩公布:整个面试结束后,对所有应聘人员的成绩在“陇西教育资讯”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确定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及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人员公示
经面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陇西人社”“陇西教育资讯”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五)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审批聘用
县人社局对经资格审查、面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审批手续;由县教育局负责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后安置上岗工作,聘用期限为3年,3年后将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五、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并解除聘用合同:
1.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
3.不服从聘用单位管理或违反聘用单位管理制度的。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1.已批准退休的;
2.已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实现稳定就业的;
3.自愿退出岗位的。
六、待遇保障
所聘用人员补贴及各类保险均按照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陇政办发〔2020〕74号)文件执行。
七、防疫要求
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面试前须提供《个人身体健康状况承诺书》,查验健康通行码、微信“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二维码,且体温检测低于 37.3℃方可入场。面试试讲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讲课等特殊情况下摘除。外省来甘人员须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八、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932—5910014
县教育局:0932—6620151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西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RckvwXsLCKK26I6dPHg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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