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夏市招聘农村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就业专岗人员公告
关于招聘2021年临夏市农村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就业专岗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乡村振兴工作力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2021年临夏市开发农村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就业专岗实施方案》,在我市四镇招聘乡村振兴就业专岗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2021年在全市四镇35个行政村招聘35名农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乡村振兴就业专岗,到村从事乡村振兴服务工作。其中:枹罕镇12名(原就业扶贫专岗4名)、南龙镇10名(原就业扶贫专岗3名)、折桥镇8名(原就业扶贫专岗2名)、城郊镇5名(原就业扶贫专岗1名)。
二、招聘对象
(一)临夏市报到注册的农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原10名就业扶贫专岗人员续聘为乡村振兴就业专岗。
三、岗位设置
(一)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工作。
1、宣传乡村振兴政策。认真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使脱贫户和广大农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各项政策。
2、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联系。按工作需要承担就业、培训、社保、医疗、健康及其他乡村振兴工作。
3、完善工作台账。协助镇政府和村委会落实乡村振兴政策及完善各项工作台账。
4、其他工作。密切联系并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工资待遇及聘用期限
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聘期为5年,聘用协议一年一签。
四、人员选聘
(一)人选条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脱贫户家庭或一般农户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有就业意愿且愿意扎根农村从事乡村工作。
3、责任心强,能服从组织安排,胜任相应工作。
4、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选聘程序
1、报名(7月7日-9日)。符合条件的农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镇政府报名。
2、面试(7月15日)。由各镇牵头负责组成招聘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打分排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聘,确定拟聘人员(对招聘面试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3、公示(7月16日-22日)。镇政府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4、聘用(7月23日-25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部门发文安排上岗。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HBnVMcR7epyzVKcxkLv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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