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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陇南宕昌县“千名大学生就业计划”实施公告

发布:2021-07-06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陇南宕昌县“千名大学生就业计划”实施公告已发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宕昌县实施2021年“陇南市千名大学生就业计划” 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六稳”要求,完成“六保”任务,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千名大学生就业计划实施方案和陇南市千人自主创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发〔2020〕73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实施宕昌县2021年“陇南市千名大学生就业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县科技局、大数据中心创办成立科研机构(公司)3个以上,纳入符合条件的企业10个以上,招聘90名宕昌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县内科研机构(公司)和企业工作,政府给予补贴。

  二、征集时间

  从7月5日起,至7月16日。

  三、征集范围

  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信用度高的事业单位或企业所成立的科研机构(公司)及企业(其中不包括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其他不得纳入的类型)。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不纳入征集范围:

  1.不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2.对招聘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内,不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不及时发放工资报酬的;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4.上年度或本年度受过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的;

  5.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松散,上年度或本年度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6.其他不得纳入的情形。

  四、高校毕业生聘用条件

  (一)具有宕昌县户籍。

  (二)具有全日制专科(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

  (三)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五)身心健康。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未毕业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聘用。

  五、聘用程序

  (一)用人单位向县人社局上报岗位计划,岗位计划应包括招聘人数、专业、年龄、学历等内容。

  (二)县人社局适时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用人单位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情况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报名,进行面试考核,人选确定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三)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和社会保险。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实施年度考核。

  六、扶持政策

  (一)用人单位给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500元的工资。

  (二)政府给予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补贴3年结束后继续签约的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参照相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支付全额工资。

  (三)用人单位给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商业保险。

  (四)经县人社局认定为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可按《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补贴单位缴纳部分,补贴期限3年,3年补贴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社会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

  (五)各种原因离职的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扶持政策;已享受过省财政生活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七、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报告包含科研机构(公司)或企业情况介绍,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社保待遇;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县劳动监察大队出具近3年未拖欠员工工资证明;

  5、县社会保险局出具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6、企业缴纳社保明细;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企业情况证明;

  8、税务部门出具照章纳税证明;

  9、科研机构(公司)或企业诚信未有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0、科研机构(公司)或企业情况介绍;

  11、陇南市千名大学生就业计划岗位申报表;

  12、单位承诺书;

  八、注意事项

  1、有意向的各有关科研机构(公司)或企业需将相关材料于7月16日前报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逾期上报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中《陇南市千名大学生就业计划岗位申报表》需同时上报电子版,《单位承诺书》在县人社局四楼人力资源市场股签订;所有材料复印件都需加盖科研机构(公司)或企业公章,待材料准备齐全且审核无误后需按申报材料中“1-12”依序装订成册,并标注:陇南市千名大学生就业计划XXX(科研机构(公司)或企业名称)申报册;上报同时需附所有材料的pdf格式扫描版。

  联系人:赏越         联系电话:0939-6171198

  宕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

  附:《陇南市千名大学生就业计划岗位申报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yhEA-7sQB6JRutgz47h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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