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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张掖肃南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2021-07-08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张掖肃南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9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11日至7月13日,报名地点:县农村劳动力市场(县政府办公楼对面一楼),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甘肃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学习,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关于肃南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20〕10号)和中共肃南县委办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意见》精神,经研究,肃南县计划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和社区工作力量配备情况,为县红湾寺镇所辖3个社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9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及以下;

  6.肃南户籍或肃南生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1日至7月13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县农村劳动力市场(县政府办公楼对面一楼)。

  报名时提供《肃南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档案托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3.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红湾寺镇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笔试

  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按比例依次减少招聘计划。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试范围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规定的《综合管理类(A类)》。

  2.笔试组织。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红湾寺镇共同组织。

  3.考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生《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红湾寺镇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综合成绩计算

  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综合成绩如出现末位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红湾寺镇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环节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等,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上岗。

  四、待遇保障

  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纳入县财政预算。基本工资为3200元/月(本科学历,按学历上下浮动100元,含社会保险费)。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晋升制度,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正常调资机制,每工作满一年,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从次年元月起,基本工资增加50元。

  五、聘用管理

  1.劳动合同签订。专职社区工作者一律按聘用合同管理,不使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聘用的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专职社区工作者与县红湾寺镇签订劳动合同,每5年为一个聘期,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2.日常管理。专职社区工作者由服务社区实施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考勤、请销假制度,建立工作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同时,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人事档案,实施规范管理。

  3.工作考核。通过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方式,全面考核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专职社区工作者调整等级、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4.退出机制。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人员身份依规免职、调离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违纪违规或严重违反社区工作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不履行合同义务,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一年内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成立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红湾寺镇共同参与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936-6121361(肃南县纪委监委)

  报名联系人:李娅蓉

  报名联系电话:0936-6122223(肃南县人社局)

  附件:肃南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xls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南县民政局

  中共肃南县红湾寺镇党委

  2021年7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gssn.gov.cn/zfxgk/fdzdgknr/zxgg/202107/t20210705_670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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