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公告
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的公告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提高公益保护公众参与度,更好的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本市公民;
2.热心公益事业,有良好的道德思想品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二、报名方式
1、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
2、拨打电话0933-8699857报名。
三、公益诉讼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1.接受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培训;
2.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公益诉讼志愿者主要职责
1.关注、收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文物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报告检察机关;
2.接受检察机关委托,对行政机关落实诉前检察建议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反馈检察机关;
3.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其他公益诉讼志愿服务活动;
4.不得泄露在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接触到的秘密事项。
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志愿者身份及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志愿者举报的有效线索按规定给予奖励。
此公告长期有效。
平凉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gszhuanglang.gov.cn/index.php/cms/item-view-id-56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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