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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治理营销短信要见实效见长效(申论推荐阅读)

发布:2021-07-26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7月26日公务员考试申论时评阅读推荐:人民网发表题为“治理营销短信要见实效见长效”的评论文章,阅读本文对公务员考试申论写作能力培养和申论热点把握有一定的帮助。

  治理营销短信要见实效见长效

  “限时降价,满99再减30”“买会员季卡,即可领79元红包”……如今,许多人的手机,都经常接收到这样的营销信息。不久前,工信部召开行政指导会,要求电商平台企业规范营销短信发送行为,强化行业自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短信进行营销,前提是征得用户同意。然而,许多商家在未取得注册用户同意的情况下,高频度推送商业营销短信,已经触碰法律法规红线。早在2015年,《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要求,“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在修订稿中,拟进一步明确“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今年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彰显出对“安宁权”的重视。陆续推出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扎紧依法治理营销短信的制度篱笆。

  以营销短信为主的垃圾短信,一直是监管部门打击治理的重点,近年来取得了显著治理成效。工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受理的关于垃圾短信的投诉,由2019年第二季度的166025件降至2021年第一季度的29057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与此同时,治理违规推送营销短信,不断面临新情况、新变化。比如,一些平台随意改号,使得垃圾短信更具隐蔽性,增加了监管和溯源的难度;一些不法分子借以发送虚假营销信息的“伪基站”,成为滋生电信诈骗的“温床”。这些现象客观上要求治理手段不断升级。

  治理营销短信要见实效见长效,必须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践中,许多商家和平台违规收集、买卖用户的电话信息,并通过第三方平台发送营销短信,已经形成了利益链条。斩断违规营销短信背后的利益链,既要从源头上加大对非法获取、过度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也要以码号资源为抓手,对码号资源授权发放设置更严格的条件与流程,加大对发送端口的检查力度;还要压实电信运营商的责任,严厉打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行为。设备制造商也可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预警监测、防范拦截等机制,帮助用户免受垃圾短信侵扰。同时,用户也应当提高警惕,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效规范营销短信,需要有关机构重拳出击,也离不开相关主体加强自律。事实上,违规发送营销短信禁而不绝,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许多商家将其视作门槛低、成本低、收益高的营销手段,但营销任何时候都不应该突破法律红线。更要看到,营销不是“硬销”而是“助销”,讲究触达率更应讲究转化率。以夺人眼球的短信狂轰滥炸,忽视用户体验,难言转化效果,反而可能扰人安宁、惹人厌烦,效果适得其反。在这个意义上,平台和商家等主体更应切实尊重用户权益和消费体验,将更多精力放在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上,将选择权还给用户。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赢得用户信赖。

  数字时代,安宁不被侵扰、隐私不被侵害,是美好生活的题中应有之义。多措并举、多方合力,管住营销短信,还用户一片安宁,才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 人民日报 》( 2021年07月26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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