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1年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8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13日,报名地点: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党委办公室,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结合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岗位计划公开招聘护理人员18名,药剂人员3名,医学检验人员1名,财务收费人员2名。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护理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2.药剂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相关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医学检验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财务收费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相关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六下午、周日全天不报名)。
2.报名组织和报名地点: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党委办公室(门诊三楼行政办公一区),咨询电话:0937-6201660。
3.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考生可按招聘岗位相匹配的条件,报考相应岗位。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现场填报)
(2)应聘者为全日制本科者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大专者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或辞职证明材料。
(4)应聘者需提供个人征信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党委办公室统一负责。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1.考试组织:由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各专业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人数在医院网站或微信群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于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知识。
4.笔试时携带的证件:考生只准携带二代身份证进入考点,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5.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按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四)实践技能操作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实践技能操作考试。
1.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的人员只准携带二代身份证进入考点,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知识。
3.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总分为100分,成绩按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按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
面试后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
(七)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安排到相关科室进行为期15个工作日的试用考核,主要对其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考核,试用结束后由用人科室综合评定,填写《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试用人员登记表》,提供考核意见,党委办公室汇总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确定录用人选。
(八)公示。
经考试、面试、体检、试用合格的人员,通过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选。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纪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文章来源:http://wjw.jyg.gov.cn/tzgg/202108/t20210803_609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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