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兰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紧急通知
关于兰州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的紧急通知
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和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推迟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的紧急通知》(甘教师函〔2021〕16号)要求,为切实保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原定于2021年11月16日-30日开展的全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推迟至2021年12月3日-10日之间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转换为线上开展,请申请人于2021年12月3日-10日通过邮寄方式,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相关户籍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申请人户口本、集体户籍复印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研究生在读(学历按本科学历申报),提供申请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
(4)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供我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5) 申请人为驻兰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的复印件。
2.《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3.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报名号),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4.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须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提供复印件。)
(1) 学历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填写《教师资格证书》邮寄送达单,邮寄送达单和上述申请材料一并邮寄。
注意事项:
(1)兰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155号,民安大厦),邮政编码:730030。
(2)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承诺书不清晰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及申报材料邮寄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证书发放,现场确认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12月10日)起22个法定工作日后邮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归档保存。
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及证书发放请咨询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局。
三、各区县教育局在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各项措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规定组织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须提前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告知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或其他办理形式。)
四、根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学校工作人员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工作办法》的通知(甘检会〔2021〕6 号)文件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及时开展对受理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工作。
兰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6DQZt_7qDkuMNXMX2pO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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