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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南州公安局招聘交通安全管理类辅警公告

发布:2021-11-19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甘南州公安局招聘交通安全管理类辅警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4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9∶00至12月3日18∶00,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甘肃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学习,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甘南州公安局公开招聘交通安全管理类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根据《甘南州公安局公开招聘交通安全管理类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现就甘南州公安局公开招聘交通安全管理类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名额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计划共招聘交通安全管理类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其中:男性36名,女性4名(详见《岗位计划简表》)。

  二、招聘范围

  2021年8月31日前已在合作市落户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或合作籍退役士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31日至200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0.8,无红绿色盲;

  (六)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二)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五)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加分条件

  对于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在招聘中给予政策倾斜,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不累计加分。

  五、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于2021年11月26日9∶00至12月3日18∶00期间,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点击“甘南州公安局公开招聘交通安全管理类警务辅助人员”专栏—“我要报名”按钮,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存)。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退役士兵)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二)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问题咨询,请直接与0931-8727856联系。

  (三)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报名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

  3、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4日18:00时,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5日18:00时。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六、笔试

  笔试试卷统一为汉语试卷,采取裸考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为准)。

  (二)笔试地点。合作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地点为准)。

  (三)携带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笔试注意事项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考试阅卷结束后,在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州人社局官网、州人社局和州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试成绩,并按规定公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通知。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且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若出现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四)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八、计分办法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核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九、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2014年度县(市)公安派出所公开选拔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州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州招聘办安排报考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州招聘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体检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经州招聘办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政审

  体检结束后,甘南州公安局负责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本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二、公示和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州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核实。若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试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相关规定续聘,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十三、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纳入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五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2800元/月;

  2.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

  3.岗位工资(基本岗位工资+等级工资):交通安全管理类1300元/月;

  4.绩效工资:交通安全管理类310元/月;

  5.值班补贴:人均710元/月,按考勤发放。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按规定由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组:0941-5920143

  政策咨询电话:

  州公安局:0941-5920135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0931-8727856

  附件:甘南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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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南州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4HplEFOcrNXRxR7DQ3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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