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水师范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公告(第二期)
2021年天水师范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硕士)公告(第二期)已发布,计划招聘1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18:00,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天水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硕士)公告
(2021年硕士第二期)
我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21年硕士第一期)招聘工作已结束,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现发布第二期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招聘教辅岗位财务人员1名(详见《天水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招聘岗位列表(2021年硕士第二期)》,以下简称《岗位列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处教辅岗位1人。(《岗位列表》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
(三)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列表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四)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获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具有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条件:年龄要求为1986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自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18:00。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和天水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tsnu.edu.cn/)发布。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完整填写《天水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邮件名命名格式:姓名+报考岗位专业+岗位代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报名邮箱(E-mail:rsczp@tsnu.edu.cn)。
(二)资格初审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我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等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4日下午15:00-18:00。
地点:天水师范学院行政楼414办公室现场资格复审点(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视疫情防控情况复审前以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一份。
(2)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天水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4)本人2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含电子版)。
(5)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取消资格。
3. 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须知。
(四)报名费: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五)笔试
1.时间:笔试时间暂定于12月5日下午15:00-17:30,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准考证通知为准。
2.要求: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50分钟。
3.内容: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教辅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
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3:1,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前书面形式告知考生。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12月11日,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以我校官网通知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查看有关通知,一经发布,视为告知。
2.面试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要求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书面告知考生。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教辅岗位面试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七)成绩核算及公布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加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后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排名,总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体检不合格者须参加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过程中因对象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学校会议审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十一)审批和聘用
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四、疫情防控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执行。
(二)所有应聘人员来校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出入。
(三)所有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自备且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四)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在进入招考的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六)招聘全过程受纪检部门监督,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部门反映。
人事处咨询电话:0938-8363713 15809426411(正常工作日内拨打)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938-8366382
报名邮箱:E-mail:rsczp@tsnu.edu.cn
附件:
天水师范学院
2021年11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rsc.tsnu.edu.cn/info/1022/20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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