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酒泉市事业单位招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市直事业单位)公告
关于酒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市直事业单位)的公告
根据《酒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1年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体检工作(市直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定于2021年12月12日(周日)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于12月12日上午8:00前,在酒泉宾馆斜对面农业银行门口集合。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体检范围及标准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名单见附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有关要求
1、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体检人员须出具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且现场检测体温(小于37.3℃),携带笔试准考证(或资格复审通知单)、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存在以下情况者暂缓参加体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 14 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者;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 21 天内发生疫情的。
2、体检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体检公告发布后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尽量少去人群聚集的场所。进入集合地点前,请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提前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位置保持“一米线”排队,逐一进行测温;接受身份核验时,须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体检人员应提前做好体检准备,并保持联系畅通。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附:酒泉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市直).xlsx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rsj.jiuquan.gov.cn/renshikaoshi/20211210/0934001756c12a8cf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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