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酒泉征集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项目岗位公告
2022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项目向用人单位征集招聘岗位开始啦!
为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搭建起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供需双向交流平台,更有力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酒泉市人社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酒人社〔2022〕70号)精神,现面向全市广泛征集2022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项目单位及招聘岗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2年,采取单位自愿申报岗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省市财政适当补贴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企业)就业。
二、用人单位及招聘毕业生范围(根据省、市项目要求核定)
(一)用人单位范围: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毕业生范围(根据省、市项目要求核定)
1.未就业的应往届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2.再就业的应往届酒泉市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纳入项目范围:
1.不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单位。
2.对招聘毕业生补贴期内,不及时发放工资报酬的单位,不及时办理社会保险。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
4.上年度或本年度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的单位。
5. 经营管理松散,违法经营,财务管理不规范,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
三、扶持政策
(一)省、市财政对聘用在岗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招聘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二)项目期间,参与项目单位应允许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对招聘人员离岗出现指标空缺的,在剩余补贴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
(三)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职称评定上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项目,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四、工作步骤
(一)用人单位及招聘岗位征集(3—5月)。通过各类渠道广泛宣传政策内容,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申报项目,征集、发布岗位需求信息。
(二)供需对接(6—8月)。根据省、市下达的指标和用人单位申报岗位情况,向符合招聘条件的用人单位分解招聘指标。8月底前,组织用人单位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三)人员上岗(9月)。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上岗,建立管理台账。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招聘人员名单,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社保卡账户。
五、申报项目单位及招聘岗位有关事宜
(一)申报所需材料
1.通过工作QQ群(521329519),群名称:1-酒泉市进基层(企业)就业见习联系群(市人才中心)。从群文件中下载并上传《2022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岗位征集汇总表》;
2.新增单位通过工作QQ群(545416406),群名称:2-酒泉市进基层(企业)就业见习联系群(市人才中心)。从群文件中下载并上传:《2022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岗位征集汇总表》。
(二)申报时间
第一阶段:2022年1月1日-8月31日
第二阶段:2022年9月1日开始
(三)申报地址:酒泉市人社大厦4楼6409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668135
工作QQ群:(521329519),群名称:1-酒泉市进基层(企业)就业见习联系群(市人才中心)
新增单位工作QQ群(545416406),群名称:2-酒泉市进基层(企业)就业见习联系群(市人才中心 )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AyWoy1bfWgxKN-toXmd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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