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社会科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人员公告(第一期)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人员公告
(2022年第一期)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5人(详见《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应聘人员年龄: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岗位列表》)。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系统注册。提交报名申请前要先进行报名系统注册,于2022年3月22日08:00至3月27日18:00登录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网上报名系统入口(http://bm.qyjzkj.com/),点击进入“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2022年第一期)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账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报名期间忘记密码的,通过报名系统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功能自助找回。
2、提交报名申请。注册完成后,拟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岗位列表》,填写报考信息,及时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08:00至3月27日18:00。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我院人事处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列表》);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我院组织人事处负责,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08∶00至3月28日18∶00。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一天内审查完毕。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在3月29日前,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应聘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前来我院人事处审核,统一进行修改,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8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于2022年3月29日至3月30日前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我院将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我院网站公示,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笔试时应携带的证件以准考证为准,如笔试时间变更则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院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待笔试结束后,考生应关注我院发布的资格复审名单,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意见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我院将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和实际操作形式,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按照划定最低控制线确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我院网站通知。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我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我院将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成绩在我院网站公布,我院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在我院公告栏张贴。
十、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我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布。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
2022年3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gsass.net.cn/xwzx/tzgg/content_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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