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三阶段)
甘肃省气象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三阶段)
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细则》的要求,为满足甘肃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本阶段面向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气象局简介
甘肃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西北区域气象中心),隶属中国气象局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行政职能,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实施行业管理。同时承担着西北五省(区)气象业务技术指导任务,负责管理全省各市、州气象局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业务、服务、科研等工作。
甘肃省气象局下辖兰州中心气象台等 8 个直属事业单位,兰州市气象局等 13 个市(州)级气象局,榆中县气象局等 68 个县级气象局。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 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 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应聘基本要求
1. 应届高校毕业生除 2022 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外, 还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 2020、2021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持有空白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义务。
4. 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要求按照《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设置(附件), 专业名称要求与该目录一致。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 报到时需同时具备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 不予招聘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 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
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 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 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
四、招聘岗位及招聘方式
本阶段招聘的岗位均为气象类专业岗位,考试形式为集中面试,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意向毕业生在 2022 年 4 月 11 日至 4 月 15 日期间,登陆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注册、登录后投递电子简历,以最高学历报名,每人只可报一个岗位, 所填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并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网逐一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只受理以上时间段投递的简历,曾经通过该网站投递简历的毕业生请撤回简历后重新投递。甘肃省气象局 2022 年第一阶段招聘工作中已录用毕业生不可再次报名。
(二)面试确认
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在面试前 5 日内在甘肃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gs.cma.gov.cn/)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确定参加面试的毕业生按照面试公告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结束后在甘肃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对参加面试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原件(暂未取得毕业 证、学位证的 2022 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进行现场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凡发现报名者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要求。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 3:1及以上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1:1 确定通过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 3:1 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 70 分(含 70 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向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提交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书。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面试人员由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统一组织身体检 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如有放弃的考生,将视情形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签订协议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基本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 10 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协议,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提供健康码(根据当时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提交核酸检测结果证明),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甘肃省气象局官网(http://gs.cma.gov.cn/)“通知公告”栏,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联系方式
整个考录环节的相关通知均在甘肃省气象局官网(http://gs.cma.gov.cn/)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0931-2402439、2402430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 2070 号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
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
2022年4月8日
文章来源:http://gs.cma.gov.cn/zfxxgk/zwgk/tzgg/202204/t20220408_4742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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