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庆阳西峰区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西峰区2022年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按照中共西峰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发〔2020〕25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本次共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50名(不包含持有社工证书的社区居民、退役军人),其中解放路街道办事处9名、安定路街道办事处9名、兰州路街道办事处11名、朔州路街道办事处7名、学院路街道办事处7名、石油路街道办事处7名。
二、选聘对象
1、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社区居民、退役军人,要求具有社工证书,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具有西峰户籍的城镇居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具有西峰户籍的城乡居民);
4、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为民服务情怀和奉献精神;
5、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聘:
1、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体检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前科或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西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选聘公告,公布选聘条件、程序、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由区人社局负责,各街道组织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含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社工证书、军人退出现役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个人征信报告1份,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二寸照片6张。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4日—4月28日
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四楼(西峰人力资源市场)
(三)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负责,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相关街道反馈报考人员。每个街道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如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各街道资格审查情况,对服从调剂人员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选聘计划指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等候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社会工作服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人员须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区居民、退役军人中具有社工证书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免笔试人员由街道进行公示。
(五)面试。面试人选与该街道选聘人数比例一般为3:1(资格审查环节因合格人数不足降低比例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指导下,由各街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满分为100分,现场统计并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中注明,面试人员须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参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同街道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的,即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以街道为单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免笔试且面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确定为体检人员,占用选聘计划指标;免笔试且面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社区居民、退役军人确定为体检人员,不占用选聘计划指标。体检由各街道组织,在区人民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时携带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由街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街道与专职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身份待遇
选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具有国家干部职工身份。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年限工资、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参照甘肃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按每人每月1720元发放,进行动态调整;岗位工资社区工作人员每月100元,副职每月200元,正职每月300元;年限工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00元,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绩效工资按人均每月400元核定,由街道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庆阳市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gsxf.gov.cn/zwdt/tzgg/content_79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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