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敦煌市卫生健康局招聘公告
敦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就业公告
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根据《2022年敦煌市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公告》,敦煌市卫生健康系统计划招聘9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敦煌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0名,各单位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2022年敦煌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简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未就业的应往届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敦煌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毕业生是否为“未就业”以是否参加过社会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入惩戒失信名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5月9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3.报名地点:敦煌市卫生健康局204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2022年敦煌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就业报到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
4.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报有关报考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提供材料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所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符合招聘岗位简表要求。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由敦煌市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卫健局组织实施。为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成立考官组,由市卫健局抽调人员组成。
2.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分值为100分。对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考生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本次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80分,成绩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若招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岗位空缺,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次递补。
4.对面试考核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比例达不到1:3、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进入下一环节。对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服从调配的由市卫健局统一调配至其他岗位。
5.面试总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X70%+用人单位总体评价X30%=总成绩。
(四)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与拟聘用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通过征询签约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并将考察报告报敦煌市卫生健康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若考察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
在规定时间内,拟聘用人员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负责,体检结束并报合格体检报告,若体检不合格或无法提供体检报告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市卫健局确定拟聘人员,对拟确定招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报市卫健局党组研究决定,按照规定程序各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六、用工性质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时人员管理。
2.省市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3.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由市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订立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4.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待遇由用人单位和招聘人员协商确定,未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大学生自主择业。
七、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回避、保密规定,自觉接受市人社部门和考生对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敦煌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8e5PnJZQSydLzSR95UB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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