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定西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公告
2022年定西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报名地点:各县区委组织部。笔试主要测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2年甘肃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学习,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定西市2022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定西市所辖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定西市所辖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直、省直机关设在定西市所辖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年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6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批复及办理调动手续、任职等步骤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公开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定西市2022年度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表》),可在定西党建网(www.dxdjw.gov.cn)下载。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各县区委组织部。
3.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定西党建网或县区党建网,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职位,下载打印《定西市2022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1寸蓝底,须清晰可辨,附电子版)报县区委组织部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填写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由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公开遴选机关或县区委组织部联系。
本次遴选不向报考人员收取报名费,不指定复习资料。
(三)资格审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向报名人员及时进行反馈。本次公开遴选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减少或合并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或合并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定西党建网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在笔试前一天在市委组织部领取。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成绩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进行职位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60%+加试成绩×40%)×50%。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按照工作进度对笔试成绩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与该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公开遴选机关经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定西党建网予以公布。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和各公开遴选机关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另需其他材料的,将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
3.根据职位要求需要进行职位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测试的在面试结束后进行加试,采取百分制,加试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及业务水平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各公开遴选机关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二)考察
考察由各公开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与考察人选1:1.5至1∶2的比例由公开遴选机关确定。各公开遴选机关要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自律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批复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各公开遴选机关党组(党委)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结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分别在公开遴选机关和拟遴选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批复及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影响公务员转任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依次递补遴选对象,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遴选机关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可以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三)任职
公开遴选人员的任职依据《公务员转任规定》和《公务员职务、职级和级别管理办法》进行。
七、防疫要求
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我省和我市疫情防控动态,及时通知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定西党建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我省和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932-5930592
各县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
安定区:0932—8215366 通渭县:0932—5936016
陇西县:0932—6620093 临洮县:0932—2242082
渭源县:0932—5916096 漳 县: 0932—4869355
岷 县:15095467601
中共定西市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dxdjw.gov.cn/articles/2022/05/23/article_9_99791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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