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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酒泉肃北县纪委监委巡察信息中心选调公告

发布:2022-06-02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2年酒泉肃北县纪委监委巡察信息中心选调公告已发布,计划选调2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6月6日,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办公室316室。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中共肃北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肃北县纪委监委巡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肃北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开选调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经县人社局同意,县纪委监委巡察信息中心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名额

  本次县纪委监委巡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基本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注重基层、注重实绩、注重品行原则。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县纪委监委巡察信息中心干部从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招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工作满2年以上(截止2022年5月27日,含试用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的身份:事业岗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尚在试用期内、规定服务期内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不符合选调条件、岗位要求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6月6日

  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办公室316室

  联 系 人:刘慧慧

  联系电话:0937-8128251  13639370416

  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提交《肃北县纪委监委巡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报名人员登录“肃北纪检监察网”下载打印《肃北县纪委监委巡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不得改动格式),填写相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页面打印件),以及甘肃“鼎力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员查询记录截图;

  (4)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5)近三年考核通报或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招聘为事业编制干部的相关文件或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每个报考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3。

  (三)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试题统一命制,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四)面试。分职位根据个人笔试综合成绩,按照选调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程序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依据报考者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选调职位与考察对象的比例为1:2,考察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得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六)综合成绩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30%、组织考察成绩20%汇总得出每名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并及时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组织考察成绩×20%。

  (七)研究决定。根据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提出拟选调对象,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八)公示。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依次替补。

  五、相关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等制度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人选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2.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办公室负责,县人社局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选调工作中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举报反映。

  3.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参加选调。同时,认真做好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和推荐工作,认真把好选调人员质量关。

  4.为保证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对违反选调考试纪律和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将取消选调资格,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5.报考人员要正确处理正常工作与选调工作的关系,在选调过程中自觉服从原单位的工作安排,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选调结果确定后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对在参与选调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坚守原工作岗位、影响正常工作或造成其它恶劣影响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

  6.报考人员按照当前全县防疫工作要求,必须佩戴一次性口罩,一律进行场所码、健康码、行程卡检测、体温测量登记,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1公开选调肃北县纪委监委巡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肃北县纪委监委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中共肃北县纪委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sblzw.gov.cn/Item/Show.asp?m=1&d=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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