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金昌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关于公布金昌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通知
金昌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能测评工作已经结束,按照《金昌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公布金昌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为做好体检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金昌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按职位录取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共104名,其中:第一批90名(不含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考生),第二批14名(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考生),具体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第一批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2022年8月8日(星期一)上午7:20前在金昌市文化中心(金昌市金川区建设路82号)门口集合。
第二批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2022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7:20前在金昌市文化中心(金昌市金川区建设路82号)门口集合。
三、体检标准
1.人民(司法)警察职位考生: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实施。
2.除人民(司法)警察职位以外其他职位考生: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市考录办安排报考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市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考录办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由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请考生携带600元现金)。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身份证丢失者,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同时,还须携带一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
2.参加体检人员分别按照规定的体检时间准时在指定地点集合,核对证件材料后分组、列队、收交手机,统一乘车参加体检。分组结束后未按规定要求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人员需持甘肃省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或电子版),体温<37.3℃,方可进入体检集合点。
4.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后,应将携带的手机等所有电子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随身携带的包袋、纸张等其他物品,到达体检医院后按工作人员要求统一存放。
5.考生在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勿熬夜,禁止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应空腹(不能吃饭、饮水);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务必事先向本组领队、监督及体检医生说明情况,市考录办将严格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6.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体检期间考生不准与外界联络。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提及本人姓名或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信息,违反者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表》由本组领队和监督统一传递和保管,考生不得擅自携带。体检完毕后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个人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7. 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亲属不得进入体检现场,不得与体检医生有任何接触或联系,一经发现,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8.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职位经市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进行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附件:
金昌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jczzb.cn/cn/home/detail/id/2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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