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2022年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已发布,计划选调10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8月28日至8月30日,报名地点: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弘毅楼312室,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切实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教师短缺问题,经研究决定,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拟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天水市两区五县公办普通初、高中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5年及以上教龄(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现担任中学一线教学工作,业务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并曾获县(区)级及以上“园丁奖”或“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6.符合《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或不予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公开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从严把关、优中选优;
3.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现役军人配偶或夫妻一方在秦州城区内工作人员。
三、选调岗位
初中学段教师10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1人、历史1人。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8日至8月30日
2.报名地点: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弘毅楼312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获奖证书(所需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
4.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教)
由学校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试教,试教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试教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试教成绩80分以下人员(不含80分),不得进入下一工作环节。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试教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邀请上级人事、纪检部门现场监督,同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进行社会监督。试教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妥善保存备查。
(三)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各岗位试教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体检
按照各岗位计划选调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考察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及存在作弊行为取消考察资格的,按照试教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资格复审
学校党委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步进行资格复审,如考察不合格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天水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党组审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成立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教师公开选调事宜。
2.报名人员提交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选调资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专人对报名人员的证件及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选调,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违反全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 政策咨询:
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办公室0938-6822659
受理监督:
天水市教育局0938-8213896
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8-8210364
中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38-8287401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8-8393601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tsrb.com.cn/xwzx/2022-08/27/content_235574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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