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水秦州区招聘疫情防控公益岗公告
秦州区2022年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2年第3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积极应对疫情对我区城镇就业造成的影响和冲击,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助力基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八项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286号)精神,以及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21〕75号)的文件精神,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遵循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流程,全力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积极开发从事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保洁环卫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20名。详见《天水市秦州区有关部门单位申请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由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核查后报区人社局统一审核聘用。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心公益事业。
2.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社区和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①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③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④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⑤残疾失业人员;
⑥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⑦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⑧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3.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四、报名及有关要求
2022年9月5日-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并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报名(具体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1)。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如下全部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原件(一式五份);⑥聘用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个人信息、有关材料《秦州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推荐表》(样表见附件3),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复印件均一式四份),符合选报岗位条件。否则,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承担相应后果。
五、资格审核和人员确定
用人单位对照岗位要求,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和信息,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人员,报主管部门复审,报名资料一式四份(社区,街道,用人单位,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各一份)。对符合条件拟招聘人员,面向社会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对有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和待遇
1.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和“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管理。
2.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3.对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单位缴费部分),用人单位可根据其提供劳动时间和强度给予合理的用工报酬。
4.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目前已在岗人员不能重叠。
5.本次上岗期限为6个月,从2022年10月-2023年3月。本次上岗的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不计入公益性岗位援助次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咨询电话: 0938-8213219
(公益性岗位审核) 咨询电话: 0938-8225593
附件: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qinzhouqu.gov.cn/Template/NewsDetail?newsId=58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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