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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掖市公安局社会治安巡逻大队招聘公告

发布:2023-03-10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张掖市公安局社会治安巡逻大队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人,报名时间定于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19日17:00。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3年甘肃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学习,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张掖市公安局2023年张掖市社会治安巡逻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张掖市社会治安巡逻大队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掖市社会治安巡逻大队由张掖市公安局管理,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023年张掖市社会治安巡逻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双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含4.8);

    6.张掖户籍或生源地。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方为张掖户籍或生源地,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子女、配偶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以及警务辅助人员和公安院校毕业生;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不予聘用

    1.本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2.本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司法调查的;

    3.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本人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或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7.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提供虚假证件及报名材料的;

    9.现役军人、在编在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链接为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224。报名时间定于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19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规定时间点击报名链接(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进行登录),如实、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17:00。

    2.资格初审。初审由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根据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30至3月20日17:00。

    3.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报名费为1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17: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申请中的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笔试

    笔试报名人数与公开招聘人数原则上在不低于3:1的比例下进行笔试,报考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计划,取消岗位计划在张掖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sgaj/index.html)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基础知识和计算机专业能力,满分100分。

    2.笔试组织:本次笔试由张掖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采取“裸考”方式进行。

    3.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4.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张掖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sgaj/index.html)公布。

    (三)资格复审

    实际操作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按照招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员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因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实际操作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笔试准考证;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6张(蓝底,背面注明姓名);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

    (四)实际操作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可按1:2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对象。实际操作成绩在实际操作结束后予以公示。

    1.实际操作方式:采取现场上机操作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计算机网络实际操作能力水平(内容包括:常见网络故障处理、数据分析、信息溯源、软件工具应用、网站分析等),满分为100分。

    2.实际操作组织:本次实际操作由张掖市公安局总体负责实施。

    3.实际操作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实际操作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4.实际操作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实际操作通知书》参加实际操作。

    (五)总成绩确定

    实际操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实际操作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实际操作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50%=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张掖市公安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实际操作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2.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张掖市公安局负责通知考生在指定医院体检。

    3.其他要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实际操作缺考或成绩为零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张掖市公安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综合笔试、实际操作、体检、考察政审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经张掖市公安局研究审核通过并向张掖市人社局上报聘用备案报告,办理有关手续。

    四、招聘管理

    1.本次招聘的3名工作人员属事业编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

    2.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职员)进行管理,执行事业单位职员工资福利待遇,着治安巡逻人员制式服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张掖市公安局取消招聘资格并报张掖市人社局备案。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由张掖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张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36-5999031(张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电话:0936—5996520、0936—5999023(张掖市公安局)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2309

    附件:《2023年张掖市社会治安巡逻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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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掖市公安局

    2023年3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JhVizbM9114196xvCDN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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