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兰州工业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兰州工业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兰州工业学院前身是由新西兰国际友人路易·艾黎于1942年创办的培黎工艺学校,1958年改建为甘肃省机械制造学校,1962年与煤炭、电力、轻工、重工和邮电5所中专合并组建为甘肃省工业学校,1974年更名为兰州工业学校。1989年改建为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经教育部和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兰州工业学院。2020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人才培养工作进入到新阶段。学校现有兰州七里河校区、兰州新区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784.18亩,建筑面积82.48万平方米。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学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4人。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三)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四)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突出的人员还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待遇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解决事业编制,依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并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按甘肃省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
(二)引进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议一策”,其他博士研究生根据学科类别、毕业院校和已取得业绩成果,提供安家费及科研启动金50~70万元(含《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省委人才小组发〔2020〕5号)第十条“安家补贴”省财政补贴部分)。
(三)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进校后参照副教授津贴一档标准享受校内津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符合条件的定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四)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报到后,按兰州工业学院差旅费报销标准,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和体检费。
(五)对于参加学校公开招聘考核,考试成绩合格且体检合格,经学校研究同意引进并来校全职工作,尚未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备案)手续的博士研究生,按下列标准给予相应待遇: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经公示期满,并已取得证书原件,档案尚未转递至我校的,按每人每月5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尚在公示期,按每人每月4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三、招聘专业及人数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科研成果等扫描件,投递至招聘学院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以“应聘某某学院+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命名,如:应聘机电工程学院+张三+博士+某某大学+机械工程,报名邮件请同时抄送人事处邮箱jsgzb@lzit.edu.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3月至12月。由招聘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职称等信息。
(三)考核
由招聘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学院确定。考核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等环节,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知识、教学水平、学术研究背景、科研水平和心理测评结果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四)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备案及聘用
1.体检。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采取调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等方法,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3年12月10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不予审批聘用。
5.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6.聘用。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博士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学校人事处电话:0931-2867559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2861447
兰州工业学院
2023年3月20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rsc.lzit.edu.cn/info/1029/14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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