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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酒泉金塔县招聘村级后备干部公告

发布:2023-04-21    来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酒泉金塔县招聘村级后备干部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0人,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2日,报名地点:百年佳苑(北门西,科技馆斜对面)14-1-7号。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村级后备干部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优秀年轻村级后备干部20名,具体计划详见《金塔县2023年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岗位简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2.热爱“三农”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现任村级后备干部、农村致富能手、返乡创业青年、在外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等愿意从事农村基层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8日至2005年4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取得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前);

    5.具有金塔县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前);

    6.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本乡本土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曾被治安管理处罚的;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6.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7.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

    8.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9.现役军人、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10.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百年佳苑(北门西,科技馆斜对面)14-1-7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收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金塔县2023年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1份,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背后写名字及身份证号);

    (5)考务费:每人150元,在报名时收取。

    5.报名咨询:酒泉工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937-4420999,18919425168。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一科,理论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理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4月23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百年佳苑(北门西,科技馆斜对面 )14-1-7号领取准考证。

    3.笔试要求:笔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酒泉工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工汇劳务”微信公众号公布,供考生查询。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岗位和招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时,经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降低面试比例或按照实际笔试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同一批次全部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平均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退役士兵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具体标准为:录取总成绩(综合成绩)中,在新疆、西藏等高原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加2分,士官按服役年限在义务兵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加0.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二等功以上的加5分,多次立功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考察结束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不具备公告明确的其他报考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村级后备干部基本素质标准,有村级后备干部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村级后备干部工作的情形。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及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考察组对本人情况严格进行考察,并经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实是否聘用。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 1:1 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政审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工汇劳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兑现相应待遇。

    (十)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事业干部职工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1.招聘人员不占村干部职数,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统一签订聘用协议,聘期3年(原则上一年一签)。对招聘的村级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淘汰机制,在村工作期间表现不尽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3年聘用期满后,在村工作期间表现一贯良好,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连续两个聘期结束后,后备干部资格自然终止,再不续聘。

    2.村级后备干部聘用期间,按照不低于金塔县定补村干部副职年平均工资确定报酬,并随之调整。上岗后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在村工作期间,被直接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为村主任、副主任等职务的,后备干部资格自然终止,纳入定补村干部管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因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5.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须在考察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协商解除,否则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后果的由本人自行承担。

    6.公告未尽事宜,由酒泉工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解释说明。

    附件1-金塔县2023年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岗位简表.xls

    附件2-金塔县2023年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承诺书.docx

    酒泉工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7SlxOy3YLAUjVWtqyr6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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